刘玉军律师

刘玉军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律师在公司并购中的法律服务

来源:刘玉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9
人浏览


 


                             
      律师在公司并购中的法律服务



    一并购准备阶段的法律服务


    1、前期调查和咨询


    协助并购公司拟定初步的并购方案和对并购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有关并购的政策和法律、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关批准手续和程序向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和并购方案,并对各种并购方案的可行性、法律障碍、利弊和风险进行法律分析。
    2、协助并购双方签署保密协议


    鉴于并购涉及到双方公司的商业机密,所有参与的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在并购不成功时,目标公司的利益也能够得以维护,并购者的意图不过早外泄。因此在并购实施前,律师应该协助并购双方签署有关的保密协议并约定赔偿责任条款。


    3、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并购公司对并购交易中的隐蔽风险进行研究,对目标公司实施包括法律、财务和经营在内的一系列审查和审计,以确定其并购的公司或资产对其是否存在隐蔽的、不必要的风险。


  (1)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的审查,对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的调查包括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还须查验其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还须查验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时更须特别小心。此外,还要查验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


    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价值及其产权,调查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价值;拥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及其价值;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和存货及其价值;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调查目标公司的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情况,并且应当调查其是否合法有效;调查目标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调查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调查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


    目标公司的税务、环境保护、原材料资源、产品质量、生产技术、销售网络、市场前景等因素。目标公司所适用税收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目标公司的原材料来源、遵循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标准,目标公司的产品销售网络、市场前景等可能因被并购而改变,因此也是尽职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包括公司管理人员与工人结构、他们的学历与知识结构,并购可能引起的下岗人数,再就业的方向和可能发生的费用。


    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调查。关于公司并购法律的调查,除了直接规定公司并购的法律法规以外,还应当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地方行政规章等方面的规定。另外,还需调查相关税务政策。


  (2)尽职调查的途径: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时法定公开披露的信息;其他公开出版物;登记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目标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和协议另一方;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等。


    二并购协商阶段的法律服务


    1、协助并购公司参与并购谈判


    在尽职调查有了初步的结论之后,并购当事人进入谈判阶段,根据调查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开始进行有针对性的谈判。谈判过程中并购当事人的相互了解会进一步加深, 知己知彼的境界在逐渐提升, 各自的相同与不同之处会逐步的显现出来,整个谈判的过程都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败。律师参与其中可以帮助双方寻求到双赢互利的解决方案,可以就谈判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给以解答。谈判主要涉及并购的形式(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或是整个公司)、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与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整个并购活动进程的安排、各方应做的工作与义务等重大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细则化,也是对意向书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

律师在谈判中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帮助并购公司拟定谈判策略: 提前准备好相关法律问题概要;在谈判中回答对方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根据谈判实际情况提出合法的、建设性意见,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2)制作谈判记录和谈判意向书:谈判涉及的内容多,时间长,谈判双方最好将所有的谈判内容及达成的一致作出详细的纪录。从并购双方进入谈判阶段到正式定立并购合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并购双方会在并购谈判的各个阶段缔结相应的意向书。由于并购公司在并购活动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较大,意向书中一般会加入排他协商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费用分摊条款等,以避免并购的风险。同时,意向书中还会应目标公司要求加入终止条款、保密条款,以防止并购公司借并购之名获取非法利益。


    2、协助签订并购合同


    并购双方经过谈判交锋达成共识,同时按照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审计、评估之后,就应签署集中反映尽职调查、谈判、并购公司案的并购合同。并购合同的签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并购公司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并购合同草案,然后,双方的律师在此继础上要经过多次的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并购合同的条款是并购双方就并购事宜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约定是并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实际并购操作的准则和将来争议解决的根据,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就具有如同法律一般的约束力,所以在拟定并购合同条款时必须谨慎对待。

一份比较完备的并购合同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定义条款,此条对合同条款中的术语进行定义,防范术语解释产生纠纷。

  (2)先决条件条款 ,指只有当其成就后,并购合同才能生效的特定条件。设立先决条件需要考虑哪一方当事人有责任促使该条件的成就,如何判断该条件成就,未成就时会带来何种后果,以及放弃先决条件对其他相关合同的影响等诸多因素。先决条件条款是并购合同能够实际履行的前提。 

  (3)陈述和保障条款,目标公司或者并购公司保证自己不会就合同他方关心的问题进行虚假陈述,如果出现虚假陈述,应该承担责任。该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并购双方预料不到的风险。对并购公司来说,陈述和保证条款是化解并购风险的最好办法。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并购公司就设置出陈述和保证条款,让目标公司就并购公司关心的问题陈述并保证自己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对目标公司来说,陈述和保证条款也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4)介绍转让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的条款


    该条款主要是说明并购交易的标的。如果是国有资产,则要详细说明资产的组成、数量、坐落位置、使用年限等,如果是国有股权,则要详细说明股权的基本情况。 


  (5)支付条款,包含:价格、支付期限和股权或资产移转、支付方式等。价格涉及到作价依据、价款计算方法、价款总额等。股权和资产转移主要规定转移的先决条件和期限、转移的执行等。


  (6)过渡期安排,指并购合同签署之日至股权或资产转移之日的期间,这段时间并购成败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并购当事人在此期间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以使并购的各项条件一一成就。在此期间,并购当事人需要就重要事项的知情权、相关资产的保护、日常运营、管理人员安排及重大事项的处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7)违约责任。并购合同应该对违约责任进行具体、细致、操作性高的约定。


  (8)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包括并购合同的签署、履行及解释的法律适用。争议的解决方式、解决地点具有可选择性。解决方式、解决地点的不同对争议的解决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和诉讼。


   
并购实施阶段的法律服务


    签订并购合同仅仅表示并购双方就公司并购事宜达成了意思表示的一致,而并购合同能够实际履行还要看并购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到来之前,并购双方能否履行各自就履行并购合同所负担的义务。



    1、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1)律师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有关的政府部门报批: 要约收购时,并购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其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连同收购要约报告书一并公告;当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0%或以上的股份时,并购公司提出强制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就其所申请的具体豁免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向有关机关报批。


  (2)协助并购双方履行相应的报批、公告手续。主要包括:并购公司大额持股情况及所持股份数额变化的公告;并购公司收购意图的公告;收购结果的公告。

    2、办理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等手续


    相关过户手续的办成与否往往是一个并购合同的先决条件,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律师可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协同办理有关房屋、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供水、供电、保险等过户手续。主要包括:不动产变更登记;股东名册登记变更;关于公司形式的登记变更与注销 。


   
并购完成后整合阶段的法律服务


    1、处理原目标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
    包括:通知缔约对方关于合同当事人变更;与缔约对方进行合同延期履行磋商;进行赔偿或者索赔。
    2、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代为清理障碍
    目标公司可能是个天天有法院上门查封账号和财产的公司,即使在并购后的一段时间内,这种麻烦也少不了。因此,律师应当在并购后整理有关诉讼、仲裁、调解、谈判的资料,并通知法院、仲裁机构、对方当事人关于当事人变更的事实。如果诉讼、仲裁、调解、谈判还未开始,则应当做好应诉准备。
    3、协助新公司正常运行
    协助制定新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劳动合同的签署,办理相关保险,理顺各种行政关系。
    4、协助安置目标公司原有人员 


    包括协助并购后的公司留住人才和依法安置目标公司富余员工。

    四、律师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服务的注意事项


  (一)全面分析和认识并购中法律风险,多方面防范和规避
  (二)尽职调查直指并购中的风险
  (三)审慎签订并购合同,设计好并购合同条款




以上内容由刘玉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玉军律师咨询。
刘玉军律师
刘玉军律师
帮助过 4058人好评:4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层安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玉军
  • 执业律所: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72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A附楼17层安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