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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作者:怀向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量:0

       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在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也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国内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确实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具体的说就是业主如何选择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保证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电话、邮政、通讯等项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一般来说,签订合同最好委托专业人士来办理(如律师、经纪人等),由他们负责起草补充协议,审看税费细表,按揭方式,审查付款情况,制定签约付款进程表等文件,以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公平与完备,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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