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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得交辞职申请后,用人单位也不能强迫员工在30日内离职

来源:徐会展律师
发布时间:20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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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后,如未在辞职报告中写明准备离职的时间,视为其准备在30日后离职,。这时,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该员工有离职意向后再待下去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其所负责的工作也不必持续到30日以后交接,想让员工立即走人的话,应当和员工进行协商并征得其同意,这种情况应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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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路东风路口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90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会展
  • 执业律所:河南鼎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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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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