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兵律师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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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衡水

擅长:公司企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综合

别以为你不偷不抢就是守法公民!!

来源:李兵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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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1日,一名武义县的法官、科班出身的法学硕士、现法制科副科长因为在网上购买了两把塑料仿真枪被杭州警方逮捕,并被杭州中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很多人看到这个新闻可能会感到很吃惊,不就是买了两把塑料玩具枪玩耍吗,怎么构成犯罪了?难道法官也不懂法吗?笔者做过不少刑事案件,但涉枪的没有接触过看到这个新闻后赶紧查了一下刑法的规定,确实,确实,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名法官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

其实想来正常,好多人都说中国的法律不健全,其实哪里是不健全,根本就是你不知道而已。现在的法律门类众多,法律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化,刑、民、行政三大法往下延伸出多少单行法。搞刑事业务的人不懂民事,搞民事业务的不懂刑事,就算是民事业务,里面又分了不知道多少种类。结果就是从事了多年法律的人如果不接触具体案件,对于某些法律问题可能会和普通百姓一样是法盲。今天咱们就就带大家818在实际生活中,有哪些行为看起来好多人都在做而实际上是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情况。

一、闲得没事从网上买枪玩的

大概是人的天性都是比较暴力吧,所以比较喜欢舞枪弄棒的,我记得小时候还让小伙伴给我做过一把火柴枪现在网上销售的仿真玩具枪也做得越来越真,有的从外形上看还真的不太好区别真假,常见有报道说某不法分子持假枪抢劫的,但老百姓又有几个能分出真假呢。如果制造者手艺术好,枪做得太“真”了就有可能被鉴定为“枪支”,构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这里的太“真”主要是指的功能上,主要来说就是以气体或者弹簧等方式发射出来的弹丸的动能,如果动能过高就是具有一定杀伤力,就属于“枪支”,比较常见的就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即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要提高一下警惕,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还是远离这样东西吧,因为这个犯罪,不值!!!!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

本来咱们中国人例来是崇尚节俭的,手里有多少钱就做多少钱的事情。但这随着信用卡这个东西的出现,好多人的消费观念就变了。所谓花明天的钱享受今天,不就是让你寅吃卯粮吗?说一个10几年前的真事吧,我有一个朋友在衡水做了一家很大的窗帘店,因为当时银行不好贷款,所以就办了很多信用卡进行透支。而当时银行也是积极让大家办卡的。就这样,朋友的卡越办越多,终于到了还不上的时候,被银行告到公安。朋友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等情形的,都可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10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了。只要超过10万元,量刑就要在5年以上。所以大家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想想,我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东西。

、帮别人刷POS机周转资金

随着这几年POS机类案件判例的增多,大家对这一犯罪基本上都有了普遍的认知,比较容易犯浑的还是那些不以POS机套现为业的人,现在信用卡额度都比较高,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持卡人就打起了透支额度的主意,但是要想套现就必须有POS机,于是就会找开店的朋友帮忙。而开店的人往往也觉得都是朋友,不好意思拒绝,一次次的帮朋友们套现,同时朋友们也往往支付点手续费表示感谢。但是就是这种情况,一旦被经侦查到就很有可能变成非法经营罪哦。

按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如果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量刑直接就5年以上了还要处罚金!!

我是个体户,但是客户又索要发票,我就找人以别的公司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

因为个体户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很多客户往往为了抵税又要求出具发票,个体户老板们为了留住客户经常找人代开各种发票,包括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但是你是否想过,这种也许是你经常性的做法已经规定在了刑法里面哦。而且刑法规定这种虚开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是不是很全面呢?多种方案,任君选择。

五、偷着卖烟的

我没做律师以前,认识一个朋友能从外地搞到香烟,价格比衡水的便宜。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就非法经营罪。咱们中国刑法225条是一个非法有名的口袋罪条款:非法经营罪,只要是违反了国家专营、特许经营规定的,都有可能涉嫌犯罪。常见的非法买卖香烟、食盐、非法出版物都是如此。前几天接到一位辽宁抚顺的咨询电话,咨询者在当地开黑出租,现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到法院。以前听说过黑出租被罚款、没收车辆,但按犯罪处理我是头一次听说。当时的感觉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只能老实地告诉咨询者,我没做过这样的案子,请找别的律师吧!

最后还是想和大家说的是,在上网聊天、玩微信、刷微博的时候,可以挤出一点时间看点法律,其实对你的生活帮助蛮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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