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飞律师

王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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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云南-红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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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破裂死亡人死前身中致命一刀至左肺破裂、一刀刺入心脏后还能驾车吗?

来源:王云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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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0329日(2010)红中刑初字第4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说,“何伟下车击打何沅宸一拳,被何沅宸用手挡开,当何伟向车内退时,被告人何沅宸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杀猪刀朝何伟的胸部连刺两刀,何伟被刺驾车驶离现场81米后车撞到路边的砖堆上,后何伟死于车内。”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沅宸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杀猪刀朝何伟的胸部刺了两刀,何伟被刺驾车驶离现场81后车撞到路边的砖堆上,后何伟死于车内”。

“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指认笔录及指认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位于泸西县金马镇新坝村委会白头村白金公路刘正元家住宅东侧路面上。现场上见牌号为云G B9073绿色奇瑞轿车与一空心砖堆挤撞,该车驾驶员何伟身上有刀伤和血迹坐于驾驶座位上,驾驶室内有多处血迹,人已死亡。”

“尸体检验鉴定报告及检验照片证实:经法医检验,死者何伟左胸部有两个锐器形成的创口,其中,左胸部第56肋间长44cm的创口通达胸腔,致左肺破裂;左胸部第78肋肋软骨处长46 cm的创口通达胸腔,刺入心脏。鉴定结论:死者何伟系外伤性心脏破裂死亡。”

上述证据显示,地上没有血迹,只有何伟身上有刀伤和血迹坐于驾驶座位上,驾驶室内有多处血迹。

请问各位,何伟在“左胸部有两个锐器形成的创口,其中,左胸部第56肋间长44cm的创口通达胸腔,致左肺破裂;左胸部第78肋肋软骨处长46 cm的创口通达胸腔,刺入心脏”的情况下,还能驾车吗?还能做出打开车门、弯腰爬进车身低矮的奇瑞轿车、坐到驾驶位、弯腰伸手打开手刹、伸手扭动电门钥匙、伸腿踩下油门发动汽车驶离现场81米等一系列动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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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飞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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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云飞
  • 执业律所:云南红河谷(个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53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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