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的必备文件,具有文本复杂、专业性强、有许多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等特点,是实施工程管理、工程款结算以及处理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以下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认真斟酌合同条款用词,做到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特别要注意合同中的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部分。

二、注意审查签约主体的资质等级、履约信用。在订立合同时,承包单位应着重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相关报建手续是否齐全等。建设单位应当着重审查承包单位是否具备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应资质,有无超越资质,有无存在挂靠,审查签约代表人的资格等。最后还要从外围审查双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

三、对合同内容的审查。重点关注合同中以下内容的审查: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承包范围、变更签证与索赔、付款进度、竣工与结算、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有关内容涉及的条款予以量化、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应当重点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因相关人员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约定清楚,防止无权人员随意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