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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量:0

 一、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

  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特殊劳动关系的对象主要有:

  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

  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

  5、退休人员;

  6、符合前述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二、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1、中国的法定工作年龄最低是16岁;

  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1、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2、按职业分类,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3、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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