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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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量:0
有。非婚生子女,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于婚生子女。
对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对于事先未经得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对生育妇女而言,视为非婚生子女。
1、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写明由其他人继承而没有非婚生子名字的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2、符合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经常在报纸上针对未婚生子女用专门的篇幅来报道,非婚生子女的到了和婚生子女一样的城市最低保障,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之间在权利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只有在立法上消除这样的差异,才能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的到人们的认可和保护,同样的对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也可以消除社会压力和传统观念的压力,更好的行使自己的监护权,使自己的子女不在受到危害和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