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萍律师

陈萍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个人合伙风险的防范

来源:陈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4-10-23
人浏览


一、签订书面协议

个人合伙往往是基于人的诚信而建立,但它的风险往往也是巨大的,因为诚信是抽象的,一旦发生纠纷,遇到不诚信的,就百口莫辩了。所以,个人合伙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患于未然。

二、明晰权利义务

相当一部分合伙人由于自身并不掌握合伙账目或不直接参与经营,而控制合伙一方又不主动配合清算,直接导致一方合伙人权利受损。因此,协议中应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三、及时结算

合伙终止后需要进行结算,如果未结算,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很难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由陈萍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萍律师咨询。
陈萍律师
陈萍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3953人好评:15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浙江省临海市立发路155号1楼、2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萍
  • 执业律所:浙江鼎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310*********811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浙江省临海市立发路155号1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