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建平律师

谌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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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南昌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行政纠纷,公司企业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来源:谌建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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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合同终止不要求先行通知对方,但合同的解除一般要求通知对方,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不同,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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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谌建平
  • 执业律所: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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