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良律师

刘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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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黄冈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继承,婚姻家庭

遗嘱范文

来源:刘应良律师
发布时间: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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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   

 

  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李××

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证明人:王××
  在场人:张 * *

  间:二00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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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应良
  • 执业律所: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2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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