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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的文化——在某读书沙龙上的讲话

来源:朱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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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的文化——在某读书沙龙上的讲话

作者:朱丹

诉讼之道是什么?每一个律师对于这个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我不敢说我的答案是唯一正确和永恒适用的,但在诉讼场里浸淫多年,我想我的答案绝对值得在座各位思索一番。

诉讼,是一种典型的零和游戏。特别是我们中国人,有着所谓冤死不告官的传统,若非逼不得已,断不会轻易诉诸法律。于是乎,参与诉讼的双方利益高度对立,讼争的结果,无非是你多让一点,我多得一点;抑或相反。在中国,断无可能出现“双赢”或“多赢”的局面。即使是诉讼过程中出现调解或和解,也不过是在双方利益分配上取得某种平衡罢了。

我所理解的诉讼之道,其实就是一个字:赢。

中国人的文字非常有特点。赢字是典型的会意字。大家看看这个字的结构,就知道要怎样才能争取赢的结果了。

赢字是由五个字组成的:亡、口、月、贝、凡。就我个人的理解,这包含了四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就是要亡口。所谓亡口,按古文的理解,就是要不开口或者少开口。老祖宗教育我们:言多必失。一个夸夸其谈的律师,不仅仅败坏了律师群体的职业形象,也容易祸从口出,断送大好的诉讼局面。要知道你的对手也是律师,通常情况下,只要你的语言稍有漏洞,对方可能抓住机会给你致命一击。

第二层意思,是个“月”字。大家知道,在文言文里,“月”通“肉”。西汉武帝时,西域有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叫做“大月支”,读音是“大肉支”。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要赢得诉讼就要多吃肉。我的理解,这个“肉”应当作“肉体”“劳力”解释。想要赢得诉讼,艰辛的劳动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层意思,是“贝”。在古时候,人们是把贝壳当作流通货币的。因此,这个“贝”就解释为必不可少的经济条件。应该说,放眼全球,中国是诉讼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打官司,就是要花钱。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撑,官司还没打,就输了一半。

最后一层意思,是“凡”。在通假字里,“凡”通“风”。我个人的理解,风就是运气的意思。正所谓“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对于当事人来说,一旦选择诉讼,对于结果,是不可预知的。而律师的作用,无非是帮助当事人尽量排除不可控的因素,让诉讼有一个可预期的结果。但再好的律师,也不过能做到尽量排除而已,又有谁能言必胜?作为律师来说,能把“靠打拼”的七分做足,大抵就可以无愧于心了。

总而言之,打官司,要少开口、踏实干、该花钱的时候舍得花钱,再加上一点点运气,大约结果就不会很差。这就是我对诉讼之道的理解,也是对“赢”的理解。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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