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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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伤害案抗诉申请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量:0
抗诉申请书
抗诉申请人某某,男,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社区某某号楼。身份证号码: 。电话: 系原案被害人。
代理人:张刚,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某某,男,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市经济某某区某某号楼
申请事项
抗诉申请人因不服山东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15)某某刑初字第某某号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贵院按照抗诉程序向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从重对原审被告人某某定罪量刑。
事实与理由
一、2014年某月某日,申诉人与被告人的父亲发生矛盾,被告人赶到后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将作为受害人的左脚打伤。经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认定。受害人某某系重伤二级。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十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现受害人的伤情已经达到伤残等级标准。原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属于量刑畸轻,请求依法予以纠正。
二、原审法院审理程序违法。原审法院在开庭前未通知受害人某某参加开庭。没有询问受害人是否构成伤残。被告人刑事判决后没有向受害人送达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山东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15)刑初字第某某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错误。量刑过轻,审理程序违法。现受害人某某依法向贵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请贵院依照按照抗诉程序向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从重对原审被告人某某定罪量刑。
此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抗诉申请人:某某
2020年 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