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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第三方签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来源:林上乾发布时间:2022-04-14浏览量:0

现在生活中有很多的企业都不是通过自己的公司进行招聘的,都是给相应的人力资源公司,所以在员工进入企业后,不是和公司签订合同的,而是与人力资源公司签约,也就是第三方,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跟第三方签合同的利弊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跟第三方签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的员工的区别是,用人单位与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

  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二、签了三方合同还会被辞退吗

  签了三方协议后,如果毕业生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的,会被用人单位辞退。

  《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被用人单位辞退怎么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跟第三方签合同的利弊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与第三方签署合约有利也有弊,但是如果有违约的情况,员工是可以起诉两家企业的。

注:以上内容由林上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林上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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