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律师

徐政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综合

父母为儿子全资购买婚房且登记儿子名下,离婚女方可否分割?

来源:徐政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30
人浏览

父母为儿子全资购买婚房且登记儿子名下,离婚女方可否分割?


    马某和王某结婚后,马某的父母出全资为其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马某的名下,后马某和王某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房屋可视为马某父母对马某个人的赠与,应该认定为马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此种情形适用于马某父母在马某婚前出全资为其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马某名下,离婚时的分割原则。
     如果,马某父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马某及其妻子王某名下,那么可以认定为马某父母对其夫妻的赠与。早在这种情形下,马某的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

以上内容由徐政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徐政律师咨询。
徐政律师
徐政律师
帮助过 90人好评: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裕通路100号(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徐政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82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裕通路100号(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