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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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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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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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
机关批准。

  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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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所叶路18号应天智汇产业园3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伟
  • 执业律所: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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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南京市所叶路18号应天智汇产业园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