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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来源:陈悠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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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的标准为:

 

(1)丧葬补助费:支付标准为其死亡时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直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直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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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陈悠
  • 执业律所:广东深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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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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