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雪静律师

戴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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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涉外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承包的土地被占了,该如何补偿?

来源:戴雪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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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据此,被征收的土地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补偿费用,相关补偿费用的标准需要根据征收区片的综合地价来确定,需要您咨询征收区片所在地的省市政府部门,关注相关征收公告和补偿政策。

 

温馨提示: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所以结果会有所差异,如有类似案件建议具体咨询戴雪静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做符合您案情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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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戴雪静
  • 执业律所: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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