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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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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条件的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裙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

  三、建筑工程的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保护相邻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利用支护结构进行地下水控制,施丁降水可能导致相邻建筑物产生过大的沉降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此时需采用局部回灌工艺;节约施工空间,在施工现场不允许放坡时,使用支护结构可将开挖空间限制在主体结构基础平面周边外不大的范围内;减小基础底部隆起,由于开挖卸荷,基坑和其周围的土体会发生回弹变形和隆起,严重时可造成基底坑隆起失效,合理地设计和施工支护结构,可使这种变形大大减小;利用永久性结构作为支护结构的一部分,如作为主体结构地下室的外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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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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