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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安全防护怎么做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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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安全防护怎么做

  第一、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与事故有关的空间场所。

  1、原始现场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2、变动现场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

  ①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②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践踏而模糊或消失。

  ③自然影响:因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件上遗留下来的痕迹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

  ④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抢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乘座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

  ⑤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

  ⑥其它原因,如车辆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发觉,车脱离了现场。

  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

  3、伪造现场

  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4、逃逸现场

  肇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其性质与伪造现场相同。但具有更大的破坏性。

  《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负全部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

  另外,还有一种叫恢复现场,是指在现场撤出后,根据现场调查笔录等材料重新布置恢复的现场,是根据事故分析或复查案件的需要重新布置的。

  第二、现场保护程序

  (一)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任务

  1、封锁看守现场,布置警戒,维持秩序。在公安人员到达勘查之前,应根据现场内部状态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把犯罪现场封锁起来,在保护区周围设岗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滞留于现场,并用最快的方法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2、适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阶段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抢救人命、排除险情、排除交通障碍、监视控制犯罪嫌疑人等。

  3、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保安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收集现场被保护前的各种情况;目击人员对可疑人、可疑情况的议论、反映等,注意发现、搜集各种线索,必要时还可登记在场的有关证人以配合公安人员的后续调查。

  4、向勘查人员作详尽汇报。在人员到达以后,保安人员应主动、及时向勘查人员提供发现案件、发生经过、现场保护以及其他掌握的有关现场的一切情况。包括现场保护前的情况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现场发生变动、变化的情况等。以便勘查人员采取相应的勘查对策和其他措施,使勘查工作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和开展其他侦查活动。

  (二)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

  刑事犯罪现场保护的方法,因犯罪现场类别不同,可分为室内现场保护方法和露天现场保护方法。

  1、室内现场保护方法:

  室内犯罪现场,是指在非露天的建筑物内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地点和留有痕迹、物证的场所。对室内现场的保护,通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封锁现场的出人口和通道。封锁出入口,重点是现场中心所在的出人口;在门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专人看守,如是双向通道须全部封锁,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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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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