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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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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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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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