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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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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工伤后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来源:邹强主任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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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女士咨询: 
  我丈夫老刘给一个私人企业打工发生工伤事故,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他半年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现未康复,企业老板也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唐律师解答: 
  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老刘现已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企业没有给他提供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和原工资福利,老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起仲裁,先行主张享受前述待遇,待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再向单位主张相应的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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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强主任律师
  • 执业律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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