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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韦福田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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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寿险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取决于保单何时购买,以及用什么款项购买。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投保,保单也是在此期间内签发,用以支付保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资产,被指定为受益人又是夫妻以外的人,则这样的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时,共同财产需要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具体怎样分割要么由夫妻双方约定,要么由法院裁决。只要保费是用共同财产支付的,现金价值便属于共同财产婚姻系终止时,夫妻双方各自都有权拿到一半的现金价值。

因此,投保人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取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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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韦福田
  • 执业律所:北京海润天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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