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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2022西安)

来源:杜凯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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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2022西安)

---杜凯律师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现如今离婚纠纷呈现年轻化的趋势,随之而来的是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法院在裁判时,应当全面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父母双方的优势和劣势。这里不仅仅包括经济状况、还包括和孩子的感情情况、住房、个人品行、能够提供的现有条件等。其次,要考虑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孩子抚养的帮助作用。基于中国的文化传统,爷爷奶奶协助子女带孩子是普遍现象。这样更有利于给孩子建立一个比较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第三、要尊重孩子本人的意见,尤其是对于适龄未成年子女而言,在面对父母离婚而不得不选择只与一方生活时,其根据过往与父母共同生活经历,往往能有一个心理上及生活上的倾向性意见。第四、法院要根据法律的精神在判决时注重价值引导。在审判前后,做好相关调解工作,合理合法疏导 双方感情,避免双方采取过激行为不让对方见孩子或争抢孩子等。通过法院对这些不健康不合法的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社会公众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为指引。

以下是从孩子成年年龄方面分析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一、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法院判决一般要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若男方能够举证女方有如下情况,可以由男方进行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3女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

  二 、 父母一方请求抚养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子女愿随其生活;

(3)具有抚养能力。

补充说明:

  (1)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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