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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作者:窦艳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4 浏览量:0

     婚前买房,双方出资,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司法实践会按照购房时是否同居来分别处理,如果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法院基本会按照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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