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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大爷要求节假日三倍工资遭拒,法院称已退休不属劳动关系

作者:窦艳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量:0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节假日三倍工资?家住河南鹤壁市山城区的李大爷便遇到这一问题。

他在退休后受聘于当地某物业公司,担任门岗保安。辞职后,他向物业公司索要双休日双倍工资和节假日三倍工资。


法院最终判决其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则案例。


李大爷出生于1956年,现已年过六旬。


2021年6月,早已退休的他应聘到当地一家物业公司担任门岗保安。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休息2天,每天三班轮岗。


次年2月,李大爷离职。随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向其支付在岗期间的双休日双倍工资和节假日三倍工资,共计9千余元。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大爷要求的双休日双倍工资和节假日三倍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


其表示,李大爷2021年6月到被告物业公司工作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与被告物业公司之间应成立劳务关系,而不再成立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每月休息2天,施行三班倒的工作制度,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且被告物业公司依约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其还表示,李大爷主张的双休日双倍工资和节假日三倍工资,属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的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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