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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特性与主体分类有哪些呢?

来源:王海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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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体现的是持有人与发行者之间的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债券代表了债权债务的关系,要有确定的还本付息日。当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就要进行本金偿还。我们平常所说的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相关的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它本身没价值,但是有价格。债券的特性都有哪些呢?有价证券的主体分类又有哪些呢?今日,王海英律师就债券的特性与主体分类为我们来解读相关方面的问题。


一、债券的特征


1、期限性

债券是一种有约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债券代表了债权债务关系,要有确定的还本付息日。当债券到期时,债务人就要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流通。债券是具有流动性的,持券人需要现金时,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随时进行卖出或到银行以债券的形式作为抵押品来取得抵押借款。债券的流动性一般仅次于储蓄存款。

3、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定期从债券发行者那里获得固定的债券利息。债券的利率通常高于存款利率。债券的收益率并不完全等同于债券的票面利率,而主要取决于债券的买卖价格。

4、安全性

债券的安全性表现在债券的持有人到期能够无条件地收回本金。各种的债券在发行时都规定了一定的归还条件,只有满足一定的归还条件才会有人进行购买。为了保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债券的发行者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只有信誉度较高的筹资人才会被批准发行债券,而且公司发行的债券大多需要进行担保。当发行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要优先偿还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债券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比其他证券的投资风险要小得多。

5、自主性

债券具有自主性,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到的资金是向社会公众的借款,债券的持有者只会对发行的企业拥有债权,而不能像股票那样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而筹集的资金,可以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自由地运用,不像银行借款那样有规定的用途,其资金的使用情况无需接受监督。


二、有价证券的主体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分类

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

政府证券通常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也称国债,通常是由一国的财政部发行。其中地方政府的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以地方税或其它收入作为偿还,我国目前尚不允许除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发行债券。政府机构的证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目前并不允许政府机构进行发行债券。

公司证券是公司为了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司证券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有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商业票据等。在公司债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之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按证券适销性分类

证券按是否具有适销性,可以分为适销的证券和不适销的证券。

适销的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或希望将持有的证券转化为现金时,能够迅速地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出售的证券。这类证券是金融投资者最主要的一些投资对象,包括公司股票、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国库券、公债券、优先认股权证、认股证书等。

不适销的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时,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实行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出售的证券。这种证券虽不能或不能迅速地实行在证券市场上进行出售,但都是具有投资风险较小、投资收益确定、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换成现金等特点,如定期存单等。

3、按证券上市与否分类

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上市证券又称挂牌的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进行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进行买卖资格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的证券、场外的证券,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


以上就是关于“债券的特性与主体分类”相关方面的解读,王海英律师对此做出如下补充,债券除了具备了上述的四个基本要素之外,还应该包括发行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发行日期和编号、发行单位的印记及法人代表的签章、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和日期、是否存在记名、记名债券的挂失办法和受理的机构、是否可转让以及发行者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有价证券的价格取决于证券预期的收入的大小和银行存款的利率的高低这两个因素,同前者是成正比的,同后者是成反比的。有价的证券供求关系的变化、政局的稳定、政策的变化、国家财政的状况以及市场银根松紧程度等因素都会引起有价证券价格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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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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