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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借款人支付借款利息的利率上限是多少?

来源:王兵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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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理解如下:

1、按照约定利率中“≤24%”年利率部分所计算的借期利息支付义务,系法律义务;借款人不支付的,可诉请强制履行。

2、按照约定利率中“>24%≤36%”年利率部分所计算的借期利息支付义务,系自然义务。借款人行使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的,不再支付;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不成立不当得利。

3、按照约定利率中“>36%”年利率部分所计算的借期利息支付义务,无效。借款人支付的,成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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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兵
  • 执业律所:重庆平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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