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指南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指南
1概述
1.1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国有企业(“企业”)政企分开的工作不断向前推进,而中国入世后进一步开放市场,给企业带来了各种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条件下,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变得越来越重要。
1.2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加强,企业有国内和国际市场上面临的法律风险日益增多。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建立销售实体和销售渠道,进行资源、经营性资产和业务投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等。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范围也迅速扩大。
1.3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整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可以防止或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提高企业的商业信誉,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企业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也有利于中国的整体法律环境的完善,推进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
1.4 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必须通过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才能实现。因此,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参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国际最佳模式、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起草《中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指南》(“指南”),以供中国企业参考。
2. 法律风险种类
2.1 本指南中所称“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的风险,包括:
.经营性损失(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或责任增加等);
.民事索赔、判决或裁决(包括辩护及和解费用);
.行政或刑事处罚或制裁;
.企业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受损;
.商誉受损;
.其他损害。
造成上述损失和损害的原因包括:
.企业违反相关法律;
.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企业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或
.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获得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
.其他原因。
3.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3.1法律风险的界定及管理失误可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因此,企业负责人对法律风险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否有效地管理企业法律风险应当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3.2 企业应健立独立的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应当协助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部由总法律顾问领导,总法律顾问属于企业高级管理层的一员。
3.3 总法律顾问应当与企业高层管理部门的其他人员协同工作,共同制订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计划,并根据高层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审查,更新。相关高层管理体制员能否有效地审查和更新战略计划应成为其业绩考核的一部分。
3.4 法律风险因企业所处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国内和国际商业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以使企业各部门及其子公司针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采取统一有序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并定期对法律风险管理措施的优先顺序进行评估。
4. 制订法律风险管理战略
4.1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应和企业的整体商业战略相一致。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应当包括就下列事项制订防止违规和风险评估制度;
.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包括上市公司遵守证券监管规定、遵守行业监管规定和遵守一般的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