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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证有自己和老公的名字,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吗?

  

很多女性都会问这么个问题,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产证有自己和老公的名字,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吗?

袁正律师答:不一定,需要区别对待。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婚后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注:以上内容由袁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袁正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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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律师的细心解答和回复,对我的问题特别的有帮助!非常感谢!

    来自上海-上海用户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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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遇到律师,这一次合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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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过程中提到了很多我没有想到的问题,并且给出了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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