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股权转让有印花水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具体要看各地区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财税〔2019〕13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然人是参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应该是可以适用减半优惠政策,广州市税务局的在线答复也是可以享受。即自然人股权转让,可以享受股权转让印花税减半优惠,不论股权转让协议对方是个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

  对于普通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出资额确定,可称为“出资额法”。

  第二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资产评估后价格确定,可称为“评估价法”。

  第三种方式,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对于股权转让价款的“协商价法”在实务中极其常见。原因在于 “协商价法”的相对科学性,因为无论“出资额法”,还是“评估价法”,均反映企业资产的原有和现有资产价格,而股权的价值不仅体现企业资产的历史和现状,主要还应体现企业的未来收益,因此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应考虑企业的动态盈利能力。

  三、股权转让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