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地点不明确


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某省份、公司所辖区域或者没有注明工作地址等。


工作地点一定要明确,否则公司可以随时让你调换工作地点,甚至是从一个城市换到另一个城市,如果不同意调动,公司还会以你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辞退你,这样就省去了一大笔的经济补偿,自己提起仲裁又会败诉,归根结底就是没有约定工作地点。

 

2、劳动报酬不明确


说好的五千多怎么摇身一变成了最低工资标准?


很多公司把工资待遇留空或者把最低的工资标准写上去,这些都是不正确的约定,面对公司的那些常见说辞,我们不能妥协,后期一旦涉及劳动纠纷,原本可以按照正常的工资计算,公司往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数额、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里约定清楚。

 

3、合同的给付问题(应一式两份)


签了劳动合同又不把合同给员工一旦发生纠纷,让劳动者觉得没有劳动合同就难以维权,甚至主动放弃维权。公司的这种做法完全是自作聪明,劳动合同并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你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拿不出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4、合同多处留白


签合同时,有很多空白地方,有些公司会忽悠你,空白处公司后面会补上去,你先签字就好了。殊不知这给公司留下了很多的套路空间,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大忌。我们签字之前,一定要要求公司把空白的地方补充完整,不然后期就等着公司坑你吧。

 

   5、多页合同只盖一页的


多页的合同一定要盖骑缝章,否则合同有一页被换或加了几页都不知道。要记住,无盖章或只有一份的合同一律拒签。

 

   6放弃社保声明书无效


公司不给交社保,给你一些补助。这时面对一个自动放弃社保的协议,签还是不签呢?


  不买社保还给补助金,看似"双赢",实则不然如果不缴纳社保,退休拿不到养老金、看病不能报销、失业不能领失业金......指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是无效的,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即使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