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强律师

李菊强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滨州

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综合

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李菊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17
人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滨州市吉泰阳光花园3号楼东二单元二楼东户。

  2、出租房屋面积共85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10915日起至2011915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 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750元(柒佰伍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9000元(玖仟元整);乙方另外支付甲方押金500元(伍佰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房租及押金一次性全部交清。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租赁期内的水、电、天然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欠费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暖气等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0日以上。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当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0日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0%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安静,不影响四邻的休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设施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油烟机一台、打火灶一台;

  二、暖气管道

三、电热水器一台 

四、电视一台

  五、家具:沙发一个,茶几一个,心型皮墩二个,床两张(一张一米半,一张一米二)电视机架一个;

六、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七、装修状况: 精装修,装修设施比较新。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以上内容由李菊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菊强律师咨询。
李菊强律师
李菊强律师
帮助过 2021人好评:3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以西200米房投大厦18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菊强
  • 执业律所:山东法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16*********86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滨州
  • 地  址:
    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以西200米房投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