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时的“五证二书”
来源:王振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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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时的“五证二书”
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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