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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放火罪?

来源:周昌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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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的实质要件就是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

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犯罪对象包括工厂、矿山、林场、牧场、油田、港口、仓库、住宅、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放火行为,二是放火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在通常情况下,放火是利用各种引火物点燃犯罪对象,因而往往表现为作为方式。但是,这并不是说,放火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完成,不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构成放火罪。例如,化工仓库的保管员明知某种化工原料不能集中堆放,集中堆放会引起自燃,因他对领导有意见,故意将原料集中堆放,希望或者放任火灾发生,对其行为就应当以放火罪论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即应承担刑事责任;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对放火罪的成立没有影响,无论是为了泄愤报复、制造事端、销毁罪证还是为了嫁祸于人,都构成放火罪。

犯防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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