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彦民律师

卢彦民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妻子有外遇离婚可索赔

来源:卢彦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22
人浏览

读者王先生来电咨询:我与妻子在20098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2010116日,妻子生育一女孩。但就在2011年年底,我发现妻子经常上网熬夜,而且有时在晚上会单独外出,于是,怀疑妻子有事瞒着我,就找朋友破解了她的QQ密码,结果在她的QQ聊天记录中发现了60多张不堪入目的色情图片。我怀疑她有外遇,为此我们经常吵架,后来她也承认确实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现在我准备跟她离婚,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主任律师解答:夫妻双方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判决的方式解决。

在程序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当然,如果人民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特别是一方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但是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因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结合本案,王先生可以针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先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王先生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确实存在充分的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王先生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以上内容由卢彦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卢彦民律师咨询。
卢彦民律师
卢彦民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4118人好评:20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18号新都大厦A8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卢彦民
  • 执业律所: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5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18号新都大厦A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