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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可否代位继承继父的身后遗产?

来源:卢彦民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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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岁时父母离婚,我始终跟随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由母亲抚养。三年后母亲再婚,婚后一个月母亲便因交通事故死亡,我一直跟随继父生活直至成年,继父未再婚也没有其他子女。2019年7月份,继父因病去逝。2020年6月底,继父的父母先后去世,请问律师:我可以继承我继祖父母的遗产吗?

读者 邓女士

 

相臣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彦民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谓晚辈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应当具有生与被生关系。

根据您的陈述,您继父先于其生父母死亡,您继父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如果您想继承您继父应当继承的份额,那么您必须是您继父的晚辈直系血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根据该规定,代位继承人中并不包含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如果您是您继父的亲生子女或养子女,您均可代位继承您继父应当继承的份额。而您属于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继子这种情况,所以您的身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人的情形。

综上,针对您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您与您继父之间不具有直系血亲关系,同时又不满足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所以您无法代位继承您继祖父母的遗产。

律师提示,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您继父一直抚养您至成年,您与继父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故从法律意义上讲,您的权利义务与亲生子女并无差异。您虽然不能代位继承您继祖父母的遗产,但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您继父的遗产。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您继承了您继父的遗产后,仍可继承您生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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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卢彦民
  • 执业律所: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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