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波律师

叶文波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离婚后,孩子的巨额医药费如何处理?

来源:叶文波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03
人浏览

案情简介:

王女士与其丈夫张某判决离婚,离婚时孩子张小某2岁,孩子判决由王女士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张小某近日因患重病住院,花费了7000元的医疗费。王女士生活条件不好,无力承担该7000元医疗费,故以张小某名义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该7000元医疗费中的一半。张某以已经给付抚养费为由,不同意张小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小某的诉讼请求,对张某的辩解理由不予认可。

北京刑事律师介绍: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如果是未成年人的日常花销,张小某是无权再要求张某负担,因为200元的抚养费已经包含以上花销;但该7000元的医疗费,因为数额比较大,张某每月仅支付200元是无法满足的这项开支需求,对王女士也是不公平,所以张某也有义务承担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内容由叶文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叶文波律师咨询。
叶文波律师
叶文波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2030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4号楼1802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叶文波
  • 执业律所:北京元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6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万达广场4号楼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