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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拆迁要停止?

来源:赵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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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都在传,2021年就没有拆迁了,还说这是国家规定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以后真的就再没有拆迁了呢?

这源于2014年3月12日发布的一则文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其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规划期限内,确保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另外,2020年7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意味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全国展开。

那么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以后就没有拆迁了呢?并非如此,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地上单位或者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大拆大建可能会停止,但不论是以什么名义要进行征收这都不重要,因为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补偿款。无论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对集体土地征收,都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给予补偿款

不管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对集体土地征收,都要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款,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保障其长远生计。

二、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三、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2、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房屋置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一般是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二)集体土地征收

1、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补偿方式:农村自建房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3)提供安置房,一般是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如果属于城市郊区、城中村或房屋所在地已经被划入城市规划区,货币补偿可以参考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四、禁止逼签

不管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对集体土地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现实情况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最本质的影响就是拿不到公平、合理的补偿款,对此,我们一定要积极维权、理性维权,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保卫我们自己的财产,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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