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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办的4个强奸案
作者:徐彤彤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量:0
大家都在写2022年的总结。实际2022年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今年办的强奸案也太多了点,分别是:
一、陆某强奸案
陆某(时年42岁)是张小妹(时年15周岁)的继父,张小妹的母亲张某经常赌博,曾因赌博被治安拘留。张小妹向张某述称:在张某被治安拘留时,陆某就在家里强奸张小妹。陆某则辩称其没有强奸张小妹。张某遂带张小妹报案。
二、卢某强奸案
卢某(时年40岁)有个交往十年的女友詹某,郑小妹(时年6周岁)是詹某的外甥女。2021年11月底的一天,卢某曾经和郑小妹接触过。几天后,郑小妹向其外婆述称屁屁痛、卢某碰过她的屁屁。次日,郑小妹的母亲带其到医院就诊,随后报案称卢某性侵郑小妹。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郑小妹未表述案发经过,仅对办案人员的询问做出点头的回应。
三、王某强奸案
王某(时年58岁)与林小妹(时年12周岁)是邻居,林小妹称其在过去二年间一直受到王某的强奸和猥亵,每次结束后,王某会转一点零花钱给林小妹。后在林小妹的表姐的追问下,林小妹才告诉家人,次日林小妹在家人的陪同下报案。
四、林某强奸案
林某(男,时年36岁)和金某(女,时年35岁)是邻居。一天凌晨3点多,二人在住处的楼梯口相遇,金某当时喝了些酒。林某和金某各自回到房间后,林某出门并敲开金某的房间,进入金某的房间并与金某发生了性关系。事情结束后,林某回到自己的房间,金某洗完澡并出门找朋友吃夜宵。吃完夜宵后,金某在朋友的陪同下报案。
徐彤彤律师的看法:
1.强奸罪的证据要求并不要求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
这4个当事人最终都定了强奸罪,其中,仅林某强奸案中的被害人金某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其与林某发生过性关系,其余3个案子均无法证明存在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最终,法官以自身的经验判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过性侵行为。
2.强奸案的辩护难度很大,尤其是涉及被害人是未成年的。
被害人并未对案发过程进行描述,甚至一言不发,公诉人对被害人的反应解读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被害人受到性侵后的反应”,也能被法官所采纳。
3.律师应加强对强奸案件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
强奸案更多是考验律师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如何在“罪与非罪”之间说服公诉人和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