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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6万,已还清,还要判刑吗?
作者:张伟丽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9 浏览量:0
挪用公款26万,已还清,还要判刑吗?
专业刑事 辩护律师张伟丽解答:
挪用公款归还了不一定要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才会进行定罪量刑: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所以如果挪用公款未进行非法、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三个月内归还了,可以不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