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武律师

刘建武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企业,继承,损害赔偿

189-1055-224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8:00-23:00)
留言咨询

关于夫妻一方侵害共同财产的法律裁判规则5条

来源:刘建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04
人浏览

1、一方离婚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诉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夫妻一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再次分割;

4、一方发现离婚时另一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隐藏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5、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以上内容由刘建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建武律师咨询。
刘建武律师
刘建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8562人好评: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海淀区领航科技大厦
189-1055-2246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建武
  • 执业律所:北京沃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9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9-1055-2246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领航科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