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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怎样处理

来源:鲍祥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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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未造成人员伤亡而逃逸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交通管理部门查缉后,对逃逸者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如何判定交通事故逃逸


下列几种情况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而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逃逸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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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鲍祥
  • 执业律所:安徽蒋平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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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4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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