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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来源:泮风剑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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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被告将其婚前个人财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离婚协议各个条款的订立都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目的,具有目的上的统一性;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被告将房产赠予其子的行为,还包含着父、子之间的亲情因素,故该赠予其实是一种附有道德义务的赠予,依照法律规定,此类赠予不得撤销;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赠予行为反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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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泮风剑
  • 执业律所:山东润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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