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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保护法的重点条文

作者:王子熠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4 浏览量:0


第一

对于ZF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截留、挪用黑土地保护资金的

对破坏黑土地的行为,发现或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情节严重直接开除

第二

非法占用或者损毁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的

处恢复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

非法出售黑土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每立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明知是非法出售的黑土而购买的

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四

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未对耕作土壤实施剥离的

处每立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黑土地性状好、肥力高

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壤

保护黑土地

就是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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