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来源:王雨露离婚律师律师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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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得经济地位相对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
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家庭利益牺牲自己发展机会的往往是女性,如果没有立法保护她们的劳务付出,则无法让女性,尤其是家庭主妇在家庭上地位得到提高及其付出的劳动得到尊重及被肯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其实法律是没有直接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一人一半,只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时一般以平等分割为一般原则。
但是,法院也会参考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原因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其中过错主要指重婚、家暴等情形。
此外,《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后,让出轨方少分财产的可能性变得更大,因为《民法典》中对过错类型的列举新增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让“出轨”有可能被认定为“过错”。
从而无过错方不仅有可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还可以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请求法院让出轨方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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