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武汉律师 > 李琴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签了合同对方违约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量:0

  不管是买房还是买车,只要涉及商品买卖的,一般都会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经常会发生合同一方违约的情况,这时守约方想要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了。那么是否可以只起诉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

  未履行合同的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在实践中,签订买卖合同后,会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守约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就只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去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当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需要的注意的是,在起诉书中,不能仅仅诉求:“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类的内容,这样是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求从而败诉的。

  因为继续履行合同是相对于解除合同而言,被告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提出解除合同,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事实。

  违约方只是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而已,合同依然存在且有效的,这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解除合同并索偿,或让违约方履行合同相应的具体的事项,如要求违约方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等。

  所以,在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实际的诉求,提出具体的需要对方继续履行的事项,如要求在一个月内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支付违约金等等。要是涉及金额大、案情复杂的,建议找个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详细咨询。



李琴律师

李琴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湖北顺鹏律师事务所

153-4278-814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