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青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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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是有限制的?

来源:于青立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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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和妻子郭女士结婚5年,没有子女。赵先生认为,双方之间缺乏真正的了解,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已经严重影响了彼此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于是赵先生提出了离婚,郭女士也表示同意,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赵先生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的时候,郭女士出示了一份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截止到法院开庭的时候,郭女士已经怀孕3个多月了,这个消息惊呆了赵先生,虽然,赵先生仍然坚持离婚,但是法院仍然判决赵先生败诉了。

败诉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对男方提起离婚是有限制的。

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法院不支持,但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当然,特殊情况下,比如“确有必要”不受此限制,例如,男方确定女方所怀的孩子不是男方的,这种情况下,不受此限制。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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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于青立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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