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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方法

来源:李卓景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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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下车查看事故现场并保护现场,有条件的应进行拍照或录像,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2通知交警到现场处理与事故相对方自行解决;同时及时拨打车辆投保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保险报案,必要时找当时的目标者作为证人,并留下目击者的电话等。

保护现场与抢救伤者

主动保护现场是当事人的责任,在民警到达现场前,如发现事故受伤者须尽快拨打急救电话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院抢救,有条件的应进入拍照或摄像、同时应当标记伤者及车辆的位置和姿态,然后移动伤者。换言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你很好原始状态的标记或进行证据固定。如遇下雨、刮风等不利于标记或证据固定的天气,应就地取村,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不作任何标记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或送伤者去医院的情形,可能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在事故责任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可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可能承担原本不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将车内的三脚架拿出并放置车辆后方的50米至100米位置上提示后车绕行,同时打开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在事故现场安全处等待交警的到来;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否则容易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并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肇事者会面临罚分、罚款、甚至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等严厉处罚。

如果当事人仅发生财产损害事故,而非无证驾驶,非酒驾、毒驾的情况下,并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址进行协商或等候处理。

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交通事故伤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防止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可以及时电话通知家人、朋友或同事到场。

律师提示:

如果交通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以私了,私了的最大好处是快捷,最大的弊端是如果私了赔偿的费用比较低,后续的财产损失及后期修车费用较高,或者开始以为伤的不重进行私了,后期发觉不适,进一步检查发现伤情严重,需要较高的治疗费,所以私了必要要慎重。而且不要在没有收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在任何和解协议上签字,以免在对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给自己的诉讼造成严重的障碍,在律师以往的很多工作经历中,遇到这样的事和人确实不少,解决起来费时费力,有时结果不一定会很好。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自己受伤不重和财产损失不大,且明确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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