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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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之间借款未打欠条,能否胜诉?

来源:潘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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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协议、借条等债权凭证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在实践中,由于亲属关系的特殊性,亲属之间借款未打欠条的现象不在少数。

    有的当事人往往仅能提供转款凭证和相关的证人证言对案件事实予以证明,但由于此类案件中出庭作证的证人与双方都熟识,往往拒绝出庭作证或者作出倾向性证言,对查清案件事实帮助不大。此外,亲属借贷纠纷中,往往被告会以双方系赠与法律关系进行抗辩。由此亲属之间借款的举证问题,便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

    实践中,通常的裁判规则为:亲属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虽然没有借条,但并不违反生活常理。发生争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双方款项交付、当事人陈述以及双方日常关系往来等事实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在此建议大家,在与亲属借款时也应当注重证据意识,双方应在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基础之上从事借贷行为,即使不出具借条,也至少应当在转账时添加备注信息,以避免未来发生纠纷时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民间借贷案件多在亲戚、朋友等熟人之间产生,许多人在起诉前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决定着案件能否胜诉,能否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如果您遇到了同类案件,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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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潘嵩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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